臉書寫遺願竟然不算數?病主法三大重點一次看
最近好多名人喜歡在社群平台交代身後事,前立委沈富雄直接在臉書寫下「八不原則」引發熱議。但你知道嗎?這些看似清楚的臨終指示,在醫療現場可能完全沒法律效力!
▍為什麼臉書遺囑沒用?關鍵在「這張紙」
-
預立醫療決定(AD)才有效
就算你把遺願寫得再詳細,按病主法規定,必須用政府規定的格式文件,還要經過:-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CP)
- 兩位見證人或公證
- 健保卡註記 少一個步驟都不行!
-
諮商過程比你想的重要
像有網友說「拒絕插尿管太天真」,就是因為沒經過專業諮商。諮商時醫療團隊會告訴你:- 各種醫療處置的實際狀況
- 不同病症的判斷標準
- 家屬溝通技巧
-
魔鬼藏在時間差裡
沈富雄寫「不可成為植物人」,但法律規定要先當植物人觀察才能判斷是否永久狀態。實務上就是得先急救→觀察→才能放棄治療,這中間的煎熬誰來承受?
▍簽AD前必知5件事
-
要找合格醫療機構
全台只有78家醫院能做正式ACP諮商,不是隨便找診所就可以 -
諮商要帶這些人:
- 至少1位二等親家屬
- 醫療委任代理人(如果有的話)
- 見證人不能是繼承人或保險受益人
-
法律用詞超重要
「不可逆昏迷」vs「永久植物人」差很大!前者可以直接放棄急救,後者要等觀察期 -
每5年要重新簽
政府規定AD有效期5年,記得定期更新意願 -
健保卡註記要主動說
很多家屬急診時根本不知道要看健保卡註記,最好隨身帶AD正本
▍真人案例分享:沒簽AD的下場
王伯伯在LINE群組寫「絕對不要插管」,結果中風送醫時:
- 子女為要不要急救吵翻天
- 醫師找不到正式文件不敢不救
- 最後臥床3年耗盡全家積蓄…
▍最新修法動向值得注意
衛福部正在研議:
- 放寬ACP諮商醫院數量
- 增加線上諮商管道
- 簡化文件簽署流程 但專家提醒:再便民也不能跳過專業諮商!